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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出台九大类重点商品试点进口贸易便利化新政
发布时间:2013-01-21 浏览次数:3116

日前,我市出台了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新政,在九大类重点商品先行试点,受惠企业60余家。

根据市外经贸局、宁波海关等八部门出台的《宁波市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此次先在矿产、金属、PTA和塑料原料、酒精类及非酒精类饮品、生鲜、快消品、汽车及汽车配件、日用品、仪器设备及医疗器械等九大类重点商品开展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。 试点企业涵盖萍钢贸易、神化化学品等大宗商品进口商,永裕贸易、港龙仓储等日用消费品进口企业,以及中基股份、远大物产等流通型大型外贸进口企业。

简化手续和提速增效成为新政关注的重点。 宁波海关将对试点企业进境散装货物实行“提前报关、货到验放”、“分批出区(保税区)、集中报关”等新模式,安排“特快窗口”办理报关手续,对海关评级相同的企业进口商品实行优先查验。检验检疫部门对试点企业进口货物实行“一次申报、一次开箱查验、一次放行”的一站式检验检疫监管模式,保税区进口水果试行属地检验。

发挥金融杠杆作用,力促试点企业做大进口蛋糕 新政规定,允许试点企业开展自营进口业务项下异地付汇业务,进一步简化进口付汇单证审核;允许其以所有的监管商品、期货交割仓库中的大宗商品等进行抵押融资,材料合法、齐全的工商部门当场予以办理动产抵押登记。同时,在仓储等方面优先保障试点企业进口商品的需求,鼓励引导其进行国内分销渠道建设,并加强对进口贸易通关通检和物流等中介市场的整顿,尽力减轻企业负担。

宁波海关数据显示,去年前11个月,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884.03亿美元,同比下降1.5%,其中进口321.13亿美元,下降6.2%

信息来源:宁波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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